讓食品安全無“空子”可鉆
國務院近日印發《“十三五”國家食品安全規劃》和《“十三五”國家藥品安全規劃》,從堅持關口前移、源頭把控,到細化全過程控制、全鏈條監管,再到一系列安全監管行動計劃蓄勢待發。食品和藥品安全規劃進一步織密食品藥品“安全網”,為老百姓飲食用藥安全拉好“高壓線”。
規劃發布沒幾天,“塑料假紫菜”就在網上流傳。食品安全再度被網友推上了風口浪尖。兩則規劃號稱以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編織一張食品藥品安全保護網,不知道是否還能博得群眾信任。此次發布的這份食品安全規劃中,將加強從“明廚亮灶”到網絡訂餐源頭治理與監管成了亮點之一。而食品、藥品造假的也將在今后被嚴厲打擊。
從古至今,民以食為天。群眾已經從追求吃得飽轉向追求吃得好、吃得安全、吃得健康,而其前提是吃得明白、吃得放心。這樣就使得食物原材料、廠家生產過程及流通渠道要得到嚴格監督,而并非等到出了問題才進行查處。網上一搜索,但凡細心的人都可以找到關于消費者購買食品后,發現食品過期、變質或者摻雜其他物質的報道,最后大多都以商家愿意收回處理、賠償等價食品或物品給消費者收場。而一旦變質食品進了肚子產生健康問題,商家或者監管部門,是否也愿意來買單?有法律意識的消費者投訴到相關部門,又有多少能夠真正得到解決的?
筆者認為,不管是食品或者食材,都要讓監管“跑”在風險及問題前面,加強食品安全源頭監管。小到街邊作坊,大到龍頭企業生產工序,一旦發現苗頭,應當給予嚴厲打擊,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可“剔除”其在食品行業從業的資格。
當然,食品加工生產者也應當自覺。近年來,一些人抱著“吃不死人不償命”的僥幸心理,想方設法在食品宣傳上搞噱頭,在食品生產環節中摻假、作假,欺騙消費者、試圖躲避視線謀利的生產者,使得食品行業欺詐行為愈演愈烈。假如有一天,自己生產的劣質食品流通到了自己的飯桌上,吃完你才知道,那又有何感受?豈不是變成自食其果了!
吳奕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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