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開中央和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
本報訊 記者 劉曦 通訊員 張勇波 《河源市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固體廢物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暨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目前全文已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廣東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回頭看”,針對固體廢物環境問題統籌安排專項督察,并于2018年10月19日向廣東省反饋了督察意見。2018年12月8日至17日,廣東省第五批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19年5月9日向我市反饋督察意見,要求根據本次督察提出意見建議,結合《廣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固體廢物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一并制定整改方案。市委、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市委書記丁紅都、市長林濤對督察整改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全面抓好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我市及時研究制定了《河源市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固體廢物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暨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并報省政府同意,全面部署并系統推進整改落實工作。目前,《整改方案》全文已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整改方案》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書記李希在河源調研時的講話精神,切實把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要求和具體行動,強化政治擔當,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生態文明建設持久戰,持續鞏固和提升我市生態環境質量,努力把河源建設成為全省綠色發展的示范區、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的生態排頭兵。
針對中央和省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梳理分解分列出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及固體廢物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和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45條措施清單,逐項建立整改臺賬和任務清單,明確目標任務、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將具體整改責任落實到市有關部門和各縣(區)黨(工)委、政府(管委會)。《整改方案》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要堅持綠色統領,著力推動在高水平保護中實現高質量較快速度發展;要加快補齊生態建設短板,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固體廢物綜合監督管理;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深化區域環保合作,全力構建生態環境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真正做到全面整改、徹底整改。
《整改方案》明確了整改目標,確保中央和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項項有著落、件件有回音、事事見成效,著力解決制約我市生態文明建設體制機制瓶頸,到2020年年底實現環境質量狀況、綠色發展水平、生態環境治理能力走在全省前列。到2020年底,全市水環境質量保持優良,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100%;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空氣質量保持全省前列;土壤環境質量保持穩定;環保基礎設施不斷完善;現代化環境治理體系初步構建。其中,在環保基礎設施上,我市將新增縣級以上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7座、配套管網33公里以上,新增鎮級生活污水日處理規模13.51萬噸、配套管網493.8公里,改造各類老舊污水管網34公里以上,整改完善已排查出來的病害管網;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縣城污水處理率力爭達到90%。
為保障整改工作順利開展,《整改方案》明確了五個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完善市、縣(區)、鎮(街道)三級聯動機制,強化主體責任,黨政一把手要定期研究整改問題,統籌推進整改工作,加強統籌協調、日常調度和督導檢查,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二是嚴格督導檢查。將督察整改工作作為市委巡察和各級黨委、政府督查、監察以及人大、政協監督的重要內容,加強明督暗訪、專項督導,堅決杜絕“表面整改”“假裝整改”“敷衍整改”等現象,確保整改工作如期高質量完成。三是嚴肅責任追究。把追責問責作為督察整改工作的重要內容,對整改不及時不到位和監管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嚴肅問責。四是加大環保投入。強化污染防治、重大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等資金保障,統籌用好現有各類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并優先用于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的整改。五是強化信息公開,充分運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媒體平臺,公開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及交辦案件處理結果,加強正面宣傳,公開整改進展情況,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發揮公眾和新聞媒體等監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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