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發布綠色建筑標識管理辦法 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本報訊 據人民日報消息,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綠色建筑標識管理辦法,明確綠色建筑標識要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統一式樣,并對綠色建筑標識的申報和審查程序、標識管理等方面做了相應規定。該管理辦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綠色建筑標識是指表示綠色建筑星級并載有性能指標的信息標志,包括標牌和證書。綠色建筑標識授予范圍為符合綠色建筑星級標準的工業與民用建筑,標識星級由低至高分為一星級、二星級和三星級3個級別。綠色建筑標識認定需經申報、推薦、審查、公示、公布等環節,審查包括形式審查和專家審查,申報由項目建設單位、運營單位或業主單位提出,鼓勵設計、施工和咨詢等相關單位共同參與申報。形式審查后,由住建部門組織專家審查,按照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審查綠色建筑性能,確定綠色建筑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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