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開出首張不文明養犬行為罰單 主人被罰款100元
本報訊 記者 謝夢君 昨日,記者從源城區城管綜合執法局了解到,在《河源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當日,源城區有一市民因攜帶犬只外出,未用牽引帶牽引或者裝入籠內被罰款100元,這是我市開出的首張不文明養犬行為罰單。
據源城區城管綜合執法局監督四所副所長吳杰介紹,當天,執法人員在上城街道開展不文明養犬專項整治行動時,發現有一只小狗在街上到處亂跑,并且嚇到了旁邊的小朋友,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執法人員立即將這只小狗收容。

執法人員向市民群眾宣傳文明養犬相關知識。
“我們把小狗帶走之后,小狗的主人主動來到了源城區城管綜合執法局配合調查處理。”吳杰說,該市民的行為違反了《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認錯態度良好,在對其進行勸導教育后,源城區城管綜合執法局依據《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對該市民作出罰款100元的行政處罰,并現場出具《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
據悉,12月1日,《河源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正式實施,該條例對公眾在飼養犬只方面作了詳細規定,根據《條例》內容,攜帶犬只外出,未由成年人用牽引帶牽領或者裝入籠內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個人處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未即時清理犬只糞便等排泄物,污染市容環境衛生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清除污物后,還要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我們遇到不文明養犬行為時,首先是進行勸導教育,拒不整改的,我們才會采取強制措施進行罰款。”吳杰表示,為增強市民文明養犬的意識,近段時間以來,源城區城管綜合執法局通過上門入戶講解、現場勸導等方式向市民群眾宣傳文明養犬相關政策規定及相關知識,不斷規范市民群眾養犬行為,當前,市民不文明養犬現象大大減少,市民文明養犬觀念日益增強。
“除開展不文明養犬專項整治行動外,我們還聯合多個部門開展了流浪狗收容整治行動,目前我們共收容了176只流浪狗,想要領養的市民在辦理相關的領養手續后,即可免費領養。”吳杰說,接下來,源城區城管綜合執法局將持續開展不文明養犬專項整治行動和流浪狗收容整治行動,全面加強犬只管理工作,著力營造整潔有序、安全和諧的城市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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