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商家被曝售賣假酒 警方:已證實至少2000瓶流入市場
本報訊 據荔枝新聞消息,近日,“拼多多商家被曝賣假洋酒”登上了微博熱搜榜。有網帖稱,有消費者在拼多多買到了軒尼詩假酒,而警方證實至少有2000瓶流入市場。此消息一出,消費者嘩然。
今年夏天,有消費者在拼多多上買到軒尼詩假酒,隨后,向軒尼詩品牌方投訴,“喝了一口感覺味道不對,頭也不太舒服……”
軒尼詩品牌方從該消費者購買的拼多多平臺商家處買回同款商品進行取樣鑒定,發現確實為假后聯系當地警方。
蘇州警方在進行偵查后,確認系假酒。同時追蹤其售假的根源及其上游的罐裝廠,于數月前將涉案嫌疑人逮捕,并對制造假酒的機器、廠房予以銷毀。
軒尼詩品牌權利人陳先生向記者透露,此案件中或至少有2000瓶假酒流入市場。蘇州警方對此信息予以證實,“此案確實涉案金額較大”。
目前,拼多多平臺商家涉嫌售賣軒尼詩假酒已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相關法院已受理。
記者在拼多多平臺上看到,目前該店鋪已被關停。
軒尼詩品牌權利人陳先生表示,目前并沒有對拼多多上的其他軒尼詩相關酒品進行查驗。“我們只有買到產品,才能確認真假;目前只是懷疑其他產品。”
截至目前,拼多多尚未對此事作出公開回應。
那么,商家和平臺方在此類售賣假酒事件中應該承擔什么責任呢?
天津昌朋律師事務所的郭巖律師告訴記者,此案中的涉案商家或面臨刑事處罰。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生產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將根據銷售金額追究其刑事責任。”郭巖表示,由于本案涉案金額不菲,犯罪嫌疑人系已構成生產假冒偽劣商品罪,或將面臨三年以下的刑事處罰。他同時提出,作為監管方的拼多多平臺由于監管不力,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應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針對屢見不鮮的拼多多售假問題,江蘇消保委投訴部傅錚從消費者維權角度給出建議。她指出,在面對此類糾紛時,消費者可根據《食品安全法》或者是《消法》中假一賠十和假一賠三的這種懲罰性賠償,來讓經營者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時,拼多多平臺也有義務聯系爭議商家,建立暢通機制,去幫助消費者維權。
熱點圖片
- 頭條新聞
- 新聞推薦
最新專題

- 強國必先強教,強教必先強師。今年9月10日是我國第41個教師節,主題是“以教育家精神鑄魂強師,譜寫教育強國建設華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