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嚴厲打擊“三違四搶”行為的通告
為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嚴厲打擊“三違四搶”(即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和河道設障,搶搭、搶建、搶挖、搶種)行為,改善城市環境,確保城市規劃和重點項目建設順利實施,推動城市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決定開展嚴厲打擊“三違四搶”大行動,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三違四搶”行為是指未經國土資源、規劃建設、城市管理、林業、農業、水務、海事等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擅自占用、買賣土地,破壞耕地、林地,在國有、集體土地上和建成區內搶搭、搶建、搶挖、搶種,以及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經營、種植等行為。
二、“三違四搶”打擊范圍:市中心城區(包括源城區,東源縣仙塘鎮、新港鎮和紫金縣臨江鎮、古竹鎮的城鎮集中建成區),東源義合鎮,重點項目建設用地,各縣縣城規劃區(包括流經縣城河段);東江、新豐江市區河段范圍。
三、“三違四搶”行為人必須積極主動自行清理違法用地,在規定期限內(以縣區有關職能部門發出的限期拆除清理通知書為準)自行拆除、清理違反規劃或影響城市景觀的違法建筑和河道障礙。
超過規定期限未自行拆除、清理的,由所在縣區政府依法組織拆除、清理。
四、“三違四搶”行為人必須積極配合查處工作,如干擾、破壞、阻撓查處工作或鼓動、組織、參與暴力抗法的,視其情節輕重,依法追究責任。
五、廣大干部、群眾要大力支持打擊“三違四搶”行為,積極舉報(舉報渠道:市府辦公室督查室,舉報電話:3316368;市規劃建設監察大隊,舉報電話: 3298261)“三違四搶”行為,為促進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作貢獻。
六、本通告自2012 年3 月16 日起執行。
特此通告。
河源市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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