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強化森林防火機制的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強化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機制建設,切實推動我市從嚴從實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發生,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現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底線思想著力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按照“以防為主、防滅結合”的方針,進一步建立完善森林防火管理、責任、監測、保障、監督等工作機制,構建以應急部門統籌抓總、林業部門為預防主體、公安部門有力支持的現代化森林防火管理體系。
二、工作任務
(一)明確鄉鎮農林水服務中心職責。鄉鎮(街道)應急、林業工作由同一領導分管,整合森林防滅火力量。鄉鎮(街道)農林水服務中心負責管理護林員、半專業撲火隊伍。在特別防護期,鄉鎮(街道)農林水服務中心要以森林防火工作為中心,全面開展森林防火各項工作。林業部門加強業務指導。
(二)規范基層護林隊伍管理。實行護林員網格化管理,建立“四項制度”:一是例會制度,鄉鎮(街道)農林水務服務中心實行護林員一周一例會,安排部署工作任務;二是檢查記錄制度,護林員對入山人員進行檢查,做好巡查記錄;三是巡護打卡制度,護林員每天將上崗情況報鄉鎮(街道)農林水服務中心;四是信息報送制度,鄉鎮(街道)農林水服務中心每月匯總護林員巡護情況報鄉鎮(街道)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每年鄉鎮(街道)政府會同林業部門根據護林員工作情況作為績效考核依據。
(三)推動半專業撲火隊伍建設。各鄉鎮(街道)成立固定的半專業撲火隊伍,人員不少于20人,落實半專業撲火隊伍的裝備,提升撲救初期火的作戰能力。半專業撲火隊伍的工資待遇不少于當地護林員標準執行,經費納入縣區財政保障。市森防指對此項工作專項督查。
(四)落實早期火情處置職責。發生森林火情后,護林員、村干部要及時處置并立即報告農林水服務中心、應急辦、鄉鎮(街道)分管領導,農林水服務中心負責人、鄉鎮(街道)分管領導同步調集鎮級半專業撲火隊伍趕赴現場處置,由鄉鎮(街道)分管林業領導擔任第一指揮官;獲悉火情后,鄉鎮(街道)主要領導和縣區應急管理部門、林業部門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適時調集縣區專業森林消防隊伍趕赴現場。縣區部門、鄉鎮(街道)及時綜合火情山形、地勢、地貌、植被分布、氣象等條件進行實時科學研判,根據研判情況原則上分為三個等級相應開展處置。一級:孤山、林地平緩、荒山等林地連片面積50畝以下的,海拔100米、坡度25度、風力2級以下的,及林種為闊葉林不會快速延蔓的可控火由鄉鎮第一時間組織有關力量處置。二級:林地連片面積50-100畝、海拔100-500米、坡度25-35度、風力3-5級的,及林種為混交林的不易控制的火情由縣級直接組織有關力量處置。三級:林地連片面積100畝以上的、海拔500米以上的、坡度35度以上的、風力6級以上的,林種為針葉林的難以控制的火情,在縣級組織力量處置同時視情提請市森防指調派專業撲火力量增援處置。如鄉鎮(街道)對火情隱瞞不報,延誤戰機處置不及時造成較大損失的給予嚴厲追責。
(五)加大火災隱患排查力度。各縣區政府每年要制定“五清”(清墳邊、清林地、清地邊、清隔離帶、清旅游景區可燃物)工作方案。明確我市轄區內鐵路、高鐵、高速、國道、省道公路沿線10米范圍內為森林防火重點防火區,由市交通運輸部門負主體責任,并組織實施隱患排查及可燃物清理工作。對鐵路、高鐵紅線用地范圍內及高速、國道、省道公路沿線1米控制用地范圍內的可燃物清理工作由市交通運輸部門牽頭制定工作方案實施,對超出用地范圍至沿線10米內的可燃物清理工作由市交通部門會同各縣區制訂工作方案實施。防火區內電力設施周邊可燃物清理工作由市供電部門負責制定方案實施。上述方案每年10月逐級報市森防指辦和林業部門備案。市森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根據職責落實有關森林防火主體責任。
(六)細化野外火源“人防”制度。一是壓實護林員巡山護林責任。在四級以上高火險期,鄉鎮(街道)政府要對轄區護林員每天實行“統一集合、統一加油、統一匯報”管理(每天早上護林員統一到當地村委會報到,由村委為護林員巡山摩托車統一補足油料,每日巡護結束后統一向鄉鎮(街道)農林水服務中心匯報巡山情況)。在每輪森林防火特別防護期,護林員包片區內發生野外違規用火未引起森林火災1起的給予口頭警告、發生2起的作書面檢討,發生3起的給予扣績效300元,超過3起及因違規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災的給予解聘。二是壓實村干部包片責任。村干部實行包村小組、包戶,落實野外火源管控以及承擔防火宣傳責任。在每輪森林防火特別防護期,在包村(戶)區內發生野外違規用火未引起森林火災1起的給予口頭警告、發生2起的作書面檢討,發生3起的給予扣績效500元,超過3起的及因有違規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災給予追責。對護林員追責由農林水服務中心執行,對村干部追責由鄉鎮(街道)執行,并報縣級林業部門備案。三是壓實鎮(街道)干部包村責任,因有違規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災按有關問責制追責。四是壓實半專業撲火隊伍靠前駐防巡防責任。在高火險時期,將半專業撲火隊員分小組、分片區、分地段承擔起巡防和宣傳的職責,并帶好裝備隨時做好應急處置準備,確保第一時間發現火情高效處置。各級專業森林消防隊伍集中備勤,必要時前置到重點地區備勤,做好撲救增援準備。應急管理、林業部門定期對隊伍駐防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七)嚴厲打擊野外違規用火。加大對違反森林防火禁火令行為的打擊力度,由市、縣公安局指揮森林公安和調度其它警種等執法力量,林業部門、鄉鎮(街道)農林水服務中心配合查處野外火源違規用火行為。每年10月至次年5月公安、應急、林業部門聯合開展打擊野外違規用火專項行動。建立“有獎”舉報制度,舉報途徑由鄉鎮(街道)設立野外違規用火舉報電話或撥打110報警電話舉報。對舉報線索,護林員及村干部要第一時間前往處置并報公安派出所嚴厲查處,由鄉鎮(街道)政府對舉報者給予200元以上獎勵。
(八)發揮林火監測調度作用。市、縣林火監測中心由林業部門負責管理運維。鎮(街道)級林火監測調度室由鎮(街道)安排專人值班,實時監測、及時調度,完善值班、熱點反饋、應急聯動、臺賬記錄等制度,確保發揮林火監測系統監控、指揮、調度作用。市、縣林業部門建立值班值守抽查通報制度。
(九)深化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市、縣林業部門負責指導各行業部門及鄉鎮政府開展森林防火宣傳。鄉鎮(街道)農林水務服務中心負責監督各村委(居委)、護林員防火宣傳工作落實。護林員負責具體落實森林防火宣傳工作。林業部門加強各森林防火宣傳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
(十)保障森林防火經費。各縣區今年起要將鄉鎮(街道)森林防火經費(不少于20萬元)納入縣級財政預算,從源頭上保障森林防火宣傳、裝備、撲救、護林員待遇等經費。此項工作由市財政局進行專項跟蹤督導。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森林防火工作嚴格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各地務必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以赴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市、縣林業局設立森林火災預防機構,落實人員編制,確保全市森林防火機構統一設置,與國家和省上下基本對應、統一高效。建立市、縣、鎮、村四級林長,把森林防火工作納入林長制重要內容。
(二)加強工作指導。各級林業部門要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導,強化重點時段、重點區域的工作督導,及時研判森林防火形勢,及時解決實際問題,敦促當地有效開展森林防火工作。
(三)加強責任追究。在高火險期,由市應急管理局、市林業局等部門組成駐縣區森林防滅火工作督導組,形成重點時段常態化機制開展森林防滅火工作督導。對發現存在的問題由督導組提出限期整改,對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顯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全市通報;對防火工作不到位、火險隱患突出、限期整改不作為、不落實造成火情易發多發的地區的責任單位,市林業局應對有關責任主體負責領導進行工作約談、提醒約談。各縣區參照市級成立督導組壓實鄉鎮(街道)森林防火工作落實。
(四)嚴懲火災肇事者。對縱火肇事者要嚴格依照法律法規頂格追究其相關責任,造成嚴重損失的依照有關法律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追究生態損害賠償責任。
河源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
熱點圖片
- 頭條新聞
- 新聞推薦
最新專題

- 強國必先強教,強教必先強師。今年9月10日是我國第41個教師節,主題是“以教育家精神鑄魂強師,譜寫教育強國建設華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