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薦首批宣傳文化優秀人才和培養對象的通知
各縣區委宣傳部,市直宣傳文化各單位:
為落實《關于印發〈河源市宣傳文化人才培養工作意見〉的通知》(河宣發〔2012〕15 號)精神,市委宣傳部決定在全市評選首批宣傳文化優秀人才和培養對象,現將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
推薦評選的范圍是我市各級宣傳文化領域,從事文學藝術、新聞傳播、社科理論、“兩地”文化、文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以下簡稱“非遺傳承”)、文化產業等專業工作人員。從事其他行業工作,但在以上專業取得突出成績的人員也可參加推薦評選。
二、評選條件
(一)宣傳文化人才培養對象政治堅定,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度的文化自覺,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學風嚴謹,作風優良,愛崗敬業,在本領域具有一定影響,有一定的發展潛力和培養前途;原則上具有專科以上學歷,在河源工作生活3年以上,年齡一般在45 周歲以下。在同等條件下,入選省宣傳文化系統“十百千工程”的培養人才,可以直接申報推薦。還需具備以下專業條件:
1.文學藝術人才:有比較厚實的文學藝術功底,在文學創作、美術書法、戲劇創作表演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績。
2.新聞傳播人才:具有較高的新聞理論和專業素養,有較強的新聞敏感性和新聞價值判斷力,在新聞采訪、編輯、評論、播音、主持或管理等工作中有較高的影響力和知名度,取得一定成績。
3.社科理論人才:具有較扎實的理論功底,是本專業的學術骨干,在社科理論研究和理論宣傳方面取得一定成績。
4.“ 兩地”文化人才:在“兩地”文化研究和宣傳方面取得一定成績。
5.文博人才:在文物研究、鑒定、保護領域取得一定的成績和有一定的影響。
6.非遺傳承人才:是入選省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項目或從事其他民間文藝的優秀人員。
7.文化產業人才:具有一定的文化產業經營、創意能力,在經營文化產業中取得一定成績。
(二)宣傳文化優秀人才
優秀人才推薦人選在具備上述條件的基礎上,成績更為突出,并有較大影響,年齡原則上在45 周歲以上。
三、名額分配
全市評選首批宣傳文化優秀人才和培養對象各30 名左右。
實行差額推薦,擇優選拔。各類優秀人才和培養對象推薦人選名額具體分配如下:
各縣區委宣傳部推薦優秀人才、培養對象各5名;
市文廣新局推薦文博優秀人才、培養對象各3 名,文藝編創表演優秀人才、培養對象各2 名,文化產業人才培養對象3名;
市文聯推薦文學藝術優秀人才、培養對象各20名;
河源日報社推薦新聞傳播優秀人才、培養對象各2名;
廣播電視臺推薦新聞傳播優秀人才、培養對象各2名;
河源晚報社推薦新聞傳播優秀人才、培養對象各1名;
市社科聯推薦社科理論、客家文化研究優秀人才、培養對象各2名;
市委黨史研究室推薦黨史文化研究優秀人才、培養對象各 2名。
四、相關要求
(一)工作要求
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大力宣傳發動,拓寬評選渠道,準確把握標準,廣泛聽取意見,精心組織挑選,真正把德才兼備、業績突出、發展潛力大的人才推薦上來,推薦名單在所在單位公示。各縣區委宣傳部負責縣區的推薦工作,市直宣傳文化各單位負責市直的推薦工作。個人也可向各縣區委宣傳部或市直宣傳文化有關單位自我推薦。
(二)報送要求
1.報送材料
(1)各縣區委宣傳部、市直宣傳文化各單位報送:
《河源市首批宣傳文化優秀人才推薦人選申報表》、《河源市首批宣傳文化人才培養對象推薦人選申報表》;
《河源市首批宣傳文化優秀人才推薦人選一覽表》、《河源市首批宣傳文化人才培養對象推薦人選一覽表》,須排序。
(2)個人自我推薦的,可在河源網下載表格,按要求填寫,報各縣區委宣傳部或市直宣傳文化有關單位。
(3)以上材料用A4紙打印。
2.報送時間
各縣區委宣傳部、市直宣傳文化各單位務必于2012 年8 月 20 日前將紙質推薦材料統一報送至我部辦公室,同時將電子版材料發送至我部辦公室電子郵箱。
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棄權,不予受理。
聯系人:鐘廣鵬電話:3333235
郵箱:hy3333235@126.com
中共河源市委宣傳部
201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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